作者:吴刚梁
近日,特斯拉股东会以超过75%的票数通过了一项10年薪酬计划,给予首席执行官(CEO)马斯克最高价值可达1万亿美元的报酬。这无疑是经理人获得的最高“天价”薪酬。
不过,马斯克不是一般的打工职业经理人。他是特斯拉的创始人,但经过多轮融资与股票上市,他目前仅持有公司不到20%的股份,即使薪酬方案全部兑现,他的持股比例也只有25%左右。
老吴注意到,《“十五五”规划建议》提出,要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,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,弘扬企业家精神,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。
近年来的国企改革产生了“国有企业家”这个概念,国有企业家同样面临激励问题。通过实施三项制度改革,现在不少国有企业的薪酬开始与市场接轨,比如市场业绩比较好的职业经理人,年薪可以拿到两三百万,并且可获得一些股权激励。于是社会上就会有很多议论了,觉得他们拿多了,而且拿的是公家的钱,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。一些国有企业的普通员工更是愤愤不平,说应该缩小领导人员与普通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。
他们为什么会反对国企管理人员拿高薪呢?因为他们的理解是,国有企业雇佣了你们,你们是按级别领取工资的,薪酬就是公司的成本,你们的岗位和贡献不值那么多钱,用人成本太高。这是典型的“资本雇佣劳动”的思维模式,已经不合时宜了。
当今社会已经不完全是“资本雇佣劳动”。相反, “劳动雇佣资本”的情况也越来越普遍。这两者有什么不同呢?如果是资本雇佣劳动,那意味着企业的物质资本所有者是老板。而劳动者,包括职业经理人,都是给老板打工的,老板给他们一个固定工资报酬,对他们的劳动不满意可以辞退。
老板在支付了劳动者工资、土地租金、资本利息这些固定成本之后,如果还有剩余,就是归老板所有的利润,这是“剩余索取权”。老板作为剩余索取权人,同时也掌握了公司剩余控制权。这就是典型的资本雇佣劳动。
“劳动雇佣资本”则正好相反。在以前,资本是十分稀缺的,劳动者满街跑,到处都是。而在当今社会,资本越来越充足,但是懂经营、善管理的企业家却很稀缺。在这个背景下,大量的资金所有者都把资金交给优秀的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开公司,自己放弃“老板”地位,企业由企业家和经理人说了算。
比如,在美国的AB股制度下,京东创始人刘强东仅仅持股15%,却拥有企业78.5%投票权,因为他持有的B股拥有超级表决权,是普通股 A股表决权的20倍。同样,我们现在搞的有限合伙企业,有限合伙人作为出资方,经常出资99%;而普通合伙人作为管理人,只出资1%,却可以分享20%的超额利润,而且掌握合伙企业的控制权。
总而言之,企业的控制权不是在物质资本所有者手里,企业家与职业经理人掌握公司的剩余控制权,并分享一部分剩余索取权。这就是典型的“劳动雇佣资本”。
现实当中,一家企业是资本雇佣劳动,还是劳动雇佣资本,可能不是很明显。我们不妨看作是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的合作,而不是谁雇佣谁的问题。在这个背景下,企业家才能也被视为是一种资本,叫“人力资本”,它是对企业家精神的定价。
在早期的工厂式生产环境中,资本雇佣劳动,是因为那时物质资本是公司创造价值的关键因素,但现代企业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于人力资本等非物质因素,。职业经理人加入公司前,需要花大量时间、精力和金钱来提高劳动力价值,因此他们的“加入”也是一种资本投入。
当企业经营失败时,劳动者转换工作的代价很高,要找到同类工作的难度很大,可能会面临长时间的失业。因此,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一样,实际上也承担了经营失败的风险。另外,对于像马斯克这样的企业创始人而言,如果公司经营失败,自己付出的代价比其他股东的代价更惨痛。
所以我们可以说,当今社会,每一家企业其实是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的结合。一家企业赚了钱,不一定是物质资本起作用,还要靠人力资本。这也能解释为什么规模差不多大的企业,物质资本投入一样,但有些盈利,有些却亏损。大家都会说是“人”的问题,实际上就是人力资本的价值问题。所以,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虽然拥有股份不多,但是他们获得的高收入是人力资本的收益,不是物质资本给他们发的工资。就是说,不管他们最终实际获得的“薪酬”有多高,他们只是分得了属于自己创造的价值。
现实中我们经常看到,同样是国有企业,政策与环境也差不多,但有些国企搞得好,有些却很糟糕。说明人力资本是至关重要的。
我们国有企业的职业经理人和任期制契约化经理,虽然说年薪听上去挺高,但是,固定工资占比并不多,现在的规定是不能超过40%,另外60%的收入是浮动的,要完成了任务才能拿到,干不好不但拿不动浮动的,职位还要“刚性退出”,实现末等调整与不胜任退出。
这种情况下,人力资本和国有资本一样,都承担了企业的经营风险。而且要到最后才能拿到全部薪酬,因此是人力资本的报酬也是不确定的。就像马斯克的1万亿美金的薪酬不是固定的,如果未能完成业绩对赌,比如特斯拉市值未能在薪酬计划实施的10年内达到2万亿美元,马斯克拿不到任何薪酬。
所以这个过程中,不是物质资本给人力资本发高薪,而是两种资本的合作,是共担风险、共享收益的结果。
我在《国企改革的逻辑》中提到,弘扬企业家精神不能靠说教,而是需要建立一套体制机制,正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提出的那样,建立完善区别于党政领导干部、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。
而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激励机制。老吴期待,在谋划新一轮国企改革方案时,要认真总结前期国企实施股权激励改革的经验与教训,在坚持市场化改革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下,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制度、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权激励激励制度、项目跟投制度等进行完善与升级,今后特别是向市场化程度高的科技型企业倾斜,积极对标特斯拉等世界一流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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